公告者 |
劉玟樑 (公告編號:3524) | 日期 |
2014-10-29 10:00:50 |
---|---|---|---|
轉知衛生福利部為推廣食品業者自主管理及維護消費權益 |
|||
主旨:轉知衛生福利部為推廣食品業者自主管理及維護消費權益 ,請協助推廣正確資訊,請 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學 字第1030110480號函暨教育部103年10月3日臺教綜(五)字 第1030142761號書函轉衛生福利部103年9月17日部授食字 第1031104540A號函辦理。 二、請運用相關宣導管道推廣「食品三級品管」、「食品業者 自主管理」及「加強輸入食用油品之管制措施」等宣導單 張(如附件),以利傳達正確資訊。 三、教育部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亦於「教育部學校衛生 資訊網」(http://cpd.moe.gov.tw/health/index.php) 及「學校午餐食材安全資訊專區」(http://203.68.64.24 /six/main/hsub2.html)連結劣質豬油事件專區供參。 |
![]() |
無 | |||
---|---|---|---|---|
![]() |
![]()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