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者 |
富小行政人員 (公告編號:5171) | 日期 |
2020-04-01 11:26: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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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教育部函以,為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,請於網頁中公布,使學生家長廣為知悉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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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旨:轉知教育部函以,為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,請於網頁中公布,使學生家長廣為知悉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教育部109年3月24日臺教授國字第1090032168A號函辦理。 二、因防疫照顧假不可歸責於勞雇雙方,故未強制雇主給付薪資;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略以,機關(構)、事業單位、學校、法人、團體給付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之薪資,得就該薪資金額之百分之二百,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。 三、檢附原函影本2份;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勞動部承辦人劉小姐,電話:02-8590-2738。 |
連結 |
無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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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 |
附件1 為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,請於網頁中公布,使學生家長廣為知悉10903-勞動部函.pdf 附件2 為鼓勵雇主支給員工防疫照顧假薪資,請於網頁中公布,使學生家長廣為知悉-教育部函.pdf |